通辽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霍林郭勒市石灰石粉磨生产线、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地上房产建筑物及机动车整体招租(年租金底价410796元,租期3年)
来源: | 作者:通辽市国投公司 | 发布时间: 2021-06-07 | 952 次浏览 | 分享到:

项目名称
霍林郭勒市工业园区铝工业园A区北路西段石灰石粉磨生产线、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地上房产建筑物及机动车整体招租(年租金底价410796元,租期3年) 项目编号 09FCZZ20210437
挂牌起始日期 2021/6/8 挂牌截止日期 2021/6/22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霍林郭勒市工业园A区北路西段内蒙古霍煤实业有限公司院内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整体招租 所在层数 以勘验为准
租赁面积约(㎡)

土地使用权约1451.26平方米

地上彩钢房约120平方米

租赁期限(年) 3
租金支付方式 按月支付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 承租押金(元) 34233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闲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否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工业园区
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 410796
评估基准日 2021/4/30
评估机构 通辽华荣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租金底价(元) 410796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内蒙古霍煤实业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1505816673325058
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市工业园区铝工业园A区北路西段
法定代表人:孟庆贺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中共内蒙古霍煤实业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会议纪要、霍煤实业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
告知

1、本次租赁标的土地使用权面积约1451.26平方米,地上彩钢房面积约120平方米,石灰石粉磨生产线一条(详见附件清单),生产线处于闲置状态,出租方定期对其进行维护保养,标的具体情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2、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
      勘验联系人:隋涛13948582863
      勘验地点:霍林郭勒市工业园A区北路西段内蒙古霍煤实业有限公司院内
3、本次出租标的房产租期为3年,租期内租金不变。挂牌价为该项目1年租金的招租底价。
4、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
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6、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