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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辆叉车打包转让(内蒙古霍煤联创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交易公告
来源: | 作者:通辽市国投公司 | 发布时间: 2022-01-24 | 1248 次浏览 | 分享到:
  • 标的概况

  • 特别告知

  • 交易条件

  • 交易指南

  • 竞买记录

项目名称2辆叉车打包转让(内蒙古霍煤联创商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编号09CL20212011
挂牌起始日期2021/12/28挂牌截止日期2022/1/4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基本属性车牌号均未办理登记日期详见附件出厂日期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发动机号码详见附件车架号
排量均为2.67L燃油种类均为柴油变速箱均为自动
里程表公里数均不显示车辆类型不详车辆颜色详见附件
车辆现状商业险不详交强险不详违章情况不详
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137600
评估基准日2021/12/7
评估机构通辽鑫博资产评估事务所
转让底价(元)137600
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内蒙古霍煤联创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150500MA0Q1W812G
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工业园区兴霍街12号615室
法定代表人:刘宝军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霍煤联创公司2021年第十三次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
告知

2辆均为全新叉车,均未使用,受让方受让后自行到当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未办理手续所造成的损失与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本次处置标的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委托方对标的品质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公告中显示的标的数据、图片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使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

4、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时务必须向中心提交《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5、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转让方相关规定进行资产交接,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转让方有权按照公告约定扣除交易保证金。

6.公告之日起接受勘验预约报名。具体勘验时间以预约时通知为准(法定节假日除外)。项目成交后标的物交付以实际勘验为准,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7.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
条件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本项目。

标的交割

受让方须在全部交易价款支付完毕后,在接到委托方通知后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车辆交接通知单》与委托方进行车辆交接及办理后续转移登记手续。车辆交付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车辆及人身事故、车辆的丢失及损毁)由受让方承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实际情况为准,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车辆所在地相关部门相关规定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一、意向受让方应将竞价保证金交纳至中心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二、竞价成交后,受让方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等额部分。在竞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内明确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按成交价的5%支付),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领取《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车辆交接通知书》。
三、本次处置车辆的相关要求:
1、本次标的车辆均按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2、车辆受让后所发生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3、受让方须在全部交易价款支付完毕后,在接到委托方通知后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车辆交接通知单》与委托方办理提取车辆及交接手续。车辆交付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车辆及人身事故、车辆的丢失及损毁)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提车后须自行去当地相关部门办理车辆相关手续,如因未办理手续所造成的损失与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受让方须在提车时自行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6、受让方如需将车辆提至异地,须自行了解当地车辆办理相关规定,由此导致的相关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受让方未按照资产转让公告及转让方相关规定进行执行,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交易,扣除交易价款及保证金,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该标的,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勘验地点:霍林郭勒市铝工业园区霍煤铝扁锭院内

勘验联系人:王文辉 13947503560

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

竞买报名报名时间2021/12/28 至 2022/1/4
报名手续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docx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金额:20000元

保证内容:

为保护转让方及真实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扣除转让方、受让方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参与竞价程序的;
(3)受让方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将签字盖章的竞得标的的结果通知单递送至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
(4)被确定为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交易价款的;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所交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和服务费等额部分,交易价款不足部分由受让方按要求交纳到中心指定账户;
2、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在网络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竞价保证金。

竞价安排竞价方式加价增价幅度(元)200
自由竞价时间2021年12月28日00:00
至2022年01月05日09:05
延时竞价周期(秒)120
服务费5.000000%
附件下载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pdf.pdf

车辆明细表.xls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刘卉 15147562274、白斌 13948559977
技术支持鄂劲夫 18586095918
咨询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单位地址
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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